案發地:橫縣
“妙計”不靈
父母藏起戶口簿 阻攔女兒離婚失敗
阿香與阿強結婚14年,育有兩個兒子。平日兩人忙著打工,聚少離多,夫妻之間的隔閡日益增加。7年前,兩人開始分居。一番深思熟慮後,他們決定離婚。
當阿香將離婚這一決定告知父母時,遭到瞭強烈反對。父母在多次勸說無果後,想出一條“妙計”,就是將二人的結婚證、戶口簿等材料藏起來,想以此來阻止二人辦理離婚。
因為欠缺戶口簿等材料,民政部門無法為阿香、阿強辦理離婚手續。阿強、阿香在調取瞭結婚登記檔案材料後,轉而求助法院。橫縣法院校椅法庭受理瞭該案。
法院發現,雖然阿香和阿強的兩個孩子已經入戶登記,但戶口簿、出生醫學證明等材料已被老人藏起來,從而導致兩人無法舉證。根據法律規定,子女撫養是離婚案件必須進行處理的重要問題。同時,涉及身份關系的事實並不能依據當事人的陳述進行認定,須有相關部門出具的材料證明。
為保障當事人權利的行使,完善材料和手續,法官依職權前往公安部門調取瞭有關戶籍材料,最終解決瞭小孩身份信息舉證難問題。今年11月16日,在橫縣法院校椅法庭的主持下,阿香、阿強和平分手。
法眼觀察:
一些父母出於維護傢庭的考慮,並不贊同子女離異,采取各種行動防止子女辦理離婚手續。其中收藏戶口簿等材料最為常見,但這並不能起到作用,因為法律為保障當事人權利的行使,還賦予瞭其他救濟渠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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