慶雲男子就因與妻子吵架生氣,越想越鬱悶,喝酒開起“鬥氣車”,結果連車帶人扎進河 據山東廣播電視台公共頻道《民生直通車》報道,車上路,難免會遇到讓人不爽的情況。有的人喜歡和人爭個先後,有的人則會情緒失控,導致意外事故。8月22日,慶雲男子就因與妻子吵架生氣,越想越鬱悶,喝酒開起“鬥氣車”,結果連車帶人扎進河。
8月22日14時許,慶雲縣局接到報警稱,在慶雲縣常家鎮張巧村路段,一輛轎車扎進了路西河內。接到報警後,民警立即趕赴事故現場。
民警到達現場,只見一輛銀白色轎車在河裡,車頭淹沒在河水中,幸好河水不深,司機正在車輛周圍徘徊不知所措。由於當時正值下午,往來車輛稀少而且路況較好,駕駛人怎會把車開到河裡去了呢?帶著疑惑,民警找到司機張某進行詢問。
詢問過程中,張某滿嘴酒氣引起了民警的懷疑。果 荃灣迷你倉,經酒精檢測,張某確屬酒後駕駛。據張某講,自己平時根本不喝酒,當天上午因與老婆吵架後,老婆生氣回了娘家,自己心情鬱悶,所以中午賭氣喝了一瓶啤酒。
事發時,他正開車去張巧村接兒子回家,開車途中想想夫妻吵架的情形越想越生氣,不覺車速也跟著加快了。行至事發路段時,他看見前方過來一輛電動車,躲閃不及連車帶人扎進河溝裡。
民警協同交警調查取證後,迅速處置了事故現場,事發路段交通秩序很快恢復,而張某因為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,也要面臨駕駛證扣12分,罰款1000元的處罰。
民警提醒,“路怒”不僅損害駕駛人的身心健康,更可能危害公共安全。開車上路不要鬥氣,一定要保持平和的心態,才能確保安全駕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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