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,朱雀大街融尚第10區小區業主騎電動車回家,被告知不得停在樓下,必須停在小區地下車庫,此外還要交停車費,這下,業主們不答應了。
2014年5月,小王搬進了朱雀大街融尚第10區小區,小區環境不錯,物業服務也周到,居住在這裡他覺得十分滿意。可從上週六起,小王及其他業主卻對物業產生了意見。因為物業貼出告示,要求業主不得將電動車停在樓下,必須將車停放到地下車庫,而且還要收費。物業強制性的做法,引起了業主們的不滿。
昨天,記者來到小區,一進大門就看到物業張貼的告示,告示大致是說,由於雁塔消防隊對小區進行了消防檢查,發現小區非機動車佔用消防通道現象嚴重。為了規範小區停車,所有停在小區內的非機動車,業主必須將車輛停放在地下車庫,否則電動車業主將自行承擔後果。一位騎電動車的業主李先生說,他的電動車每次都推回家中,因為每天晚上要給電動車充電,自從物業出了這個告示後,上週六他回到小區,本想將車推回家中,不料卻被保安強行拉到地下車庫,並交納了停車費。「為了消防道路的暢通,物業規定將電動車停到地下車庫,是可以理解的,但你強行就不對了。」李先生 荃灣迷你倉庫,將車停在地下車庫,充一次電要收2元錢,可他回家充電也就不到2度電,不到1元錢就夠了。因此,很多騎電動車的業主對這種強行制度很不滿。
隨後,記者來到小區地下車庫電動車停放點,一位看管車棚的老人告訴記者,他們是按照物價局的標準來收取停車費的,至於充次電為何收費2元,這位老人解釋說:「你可以包月,包月充電30元,不算貴吧。」
在小區物業辦,記者看到,有一張蓋有西安市物價局公章的收費標準表,上面的確寫著電動車保管費每月25元,但卻沒有充電收費標準。對於記者提出的為何強制業主在地下車庫停放電動車一事,物業經理李先生解釋說,因為要保障消防通道暢通,物業只規定不准業主將電動車停在小區樓下,但可以推回家中。至於業主李先生為何被保安強行拉至地下車庫停放電動車一事,他說他並不清楚。他認為也可能是誤會所致,保安誤認為業主是將電動車停在高層樓房的安全樓梯上,並沒有真正推回家中。「如果業主的確想將電動車推回家中,可以向保安說明,保安是不會阻擋的。」李先生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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