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主董某用磁鐵號牌貼「8」變造車牌
開著貼有號牌貼的車招搖過市,沒想到被巡查中的交警一眼識破。近日,交警蓮湖大隊民警在土門巡查時,發現一輛雪弗蘭越野車車牌有異樣,攔下一看,原來前後車牌的數字「7」上都貼著「8」,屬於變造號牌違法行為,昨日車主到大隊接受處理。
8月10日下午5時40分左右,交警蓮湖大隊土門中隊民警在土門盤道例行檢查,一輛由北向南行駛的黑色雪弗蘭越野車引起了交警注意,前後車牌上的數字「8」看起來比其他數字和字母略小一點點,顏色也不一致,民警將車攔下,仔細察看,原來車主在號牌中原本的數字「7」上覆蓋了號牌貼「8」。按照規定,民警將車輛暫扣,通知車主第二天到大隊進行處理。
沒想到這一等就是兩個星期,車主一直沒有現身,直到昨日才來到大隊處理。據瞭解,車主董某今年50歲,是個有著13年駕齡的老司機,因為抱有僥倖心 迷你倉荃灣,想逃避處理,便遲遲不到交警部門接受處理。據董某講,8月4日,他開車經過長安區韋曲街道時,看到路邊有賣磁鐵號牌貼的,出於好奇花了100元錢買了一對「8」,貼在車牌上。
經過調查,民警確認董某變造號牌後,並沒有產生新違章,其最近的一次違章發生在今年5月22日,因此判斷董某的解釋值得相信,並非是為了逃避違章才使用號牌貼。
根據《陝西省實施<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>辦法》第九十五條:偽造、變造或者使用偽造、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、號牌、行駛證、駕駛證的,由縣級公安機關處十五日以下拘留,並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,扣留該機動車,處五千元罰款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民警對董某處以行政拘留7日、一次性記滿12分以及罰款5000元的處罰。由於董某持有的是A2駕照,此次違法還將面臨降級處罰。
文/圖 記者袁玥 實習生余婷婷
迷你倉荃灣
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