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州市臨邑縣的邢女士今年就要結婚了,家人老早就給選定了農曆七月份的好日子,為此兩家早早地就買好了婚房,也裝修好了。8月1號,她突然接到了小區物業的電話,讓趕緊回家看看。她一開門發現,婚房竟然變成了水簾洞。

  據山東廣播電視台生活頻道《生活幫》報道,邢女士是德州市臨邑縣人,今年即將走進婚姻殿堂。為了給小兩口創造盡可能好的生活條件,兩家老人去年在縣城的一處紫石新天地小區給他們購買了一套新房,並且趕在兩個月前就裝修好了,一直沒人住。可沒想到的是,新人還沒入住,房子就讓一場大水給泡壞了。

  8月1日接到物業電話,邢女士趕到新房看情況。還沒組裝的婚床,木板已經被泡裂。還沒用的床頭櫃裡面也已經發了霉。順著地面上殘留的水漬抬頭一看,剛裝好的吊頂上出現了大量的牆皮剝離脫落的情況。

  那麼這些泡壞了屋子的水到底是從哪兒來的呢?邢女士介紹說,發現房子被泡以後,物業通過排查發現,漏水點位於十樓的衛生間。只是十樓業主一直在外經商,房子自交付以來既沒裝修也沒人住。

  物業開了10樓業主家的房門,發現漏水的位置水衛生間的一個水堵處。邢女士聯繫了10樓的業主,對方表示,漏水的情況他並沒有責任,因為交房後他們就沒有裝修也沒有入 荃灣區迷你倉,出現漏水肯定是水堵質量存在問題,應該找開發商解決。

  那麼對此開發商是什麼態度呢?因為紫石新天地的一期項目已經交房,所以記者決定先找物業工作人員進行咨詢。物業工作人員表示,邢女士家被泡的這麼嚴重,跟兩家都沒有人住有關,如果有人住不會受損這麼嚴重。但對於問題的源頭,物業經理也承認是水堵開裂造成的。

  物業經理介紹說,對於水堵開裂到底是不是質量或者安裝原因造成的,現在公司暫時擱置,願意先行對邢女士家的裝修受損情況進行維修。但邢女士婆媳堅持需要連同受損的傢俱等一併賠償。對此物業經理沒有現場給出答覆。

  那麼在這起泡水事件當中,開發商以及漏水的10樓業戶到底誰該負責?邢女士又該找誰索賠呢?記者咨詢了相關律師。

  律師稱,首先根據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,對商品房是有保修期的。受損房屋剛剛交房半年多,還在保修期內。再者,這個地方還存在兩個影響因素,第一,死堵的質量是不是合格?第二,安裝是否符合要求?但是不管這兩個因素是哪個原因造成的,律師認為在本案中都應當由開發商來承擔責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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