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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市民張女士致電本報稱,昆明市滇池路南亞風情第壹城星光苑、星河苑有住戶陸續被斷電,原因是之前沒有及時繳費。這些住戶被要求預存1個月電費才能恢復供電。“電費一般不是按月結算嗎?需要預存嗎?” 住戶覺得不合理。
昆明市供電局市場部工作人員回應,張女士說的情況應該是逾期欠費停電,客戶在規定的繳費期內正常繳費,就不會被停電。工作人員說,按照2004年出臺的《雲南省供用電條例》第17條關於預繳電費的規定,“供電企業對用戶可以預收電費,但不得超過用戶1個月預計用電量的電費。”工作人員建議采用銀行代扣、預購電、支付寶、微信等方式繳納電費,並定制昆明市供電局免費短信告知服務,及時瞭解自己的電力消費情況。
供電服務熱線客服人員告訴記者,如遇客戶經常逾期欠費而遭遇停電,一般他們會建議客戶去銀行辦理代扣服務。“電費一般在每月5日左右統計出來,1個星期後沒將所欠額繳上,就有可能被停電。過瞭1個月還沒繳,就將面臨欠費額3‰的滯納金。被停電的客戶繳完欠費後撥打供電服務熱線“95598”登記,工作人員隨後會恢復供電。
春城晚報記者 趙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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